實驗教育促成典範的轉移
其實,大多數夥伴一開始投身實驗教育,並沒有想太多。單純的是想要孩子有不一樣的教育機會,有選擇教育方式的機會。然後,就勇敢地和一般公校的慣習教育說拜拜!
初期,走出體制的夥伴(家長、孩子),大多很勇敢的承接著社會異樣的眼光,獨立找資源照顧孩子的成長。不像現在很多家長知道,若孩子不適合(也可能是家長不適合),我們也可以找到一條蹊徑,陪著孩子長大,成為他自己生命的設計師。很多家長,在孩子入小學前、入小學後都可以朗朗上口,我們要一起共學、或者是孩子可以自學。這其實要歸功於許多實驗教育前輩的努力與堅持,才能讓臺灣的實驗教育可以有如今的蓬勃發展。綜觀整個亞洲、甚或是歐洲,台灣的實驗教育百家爭鳴,動能十足。我們嘗試從現代主義的齊一、工廠場式的學科思維,開始進入後現代強調差異、個別化的教育模式。
教育典範由「不讓任一個孩子落後」(No Child Left Behind Act)開始轉向「讓每一個孩子成功」(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),這樣的典範轉移可以在許多的自學家庭、實驗教育現場獲得驗證。當然這樣的典範轉移也慢慢地滲入一般慣習教育的公校。君不見,臺灣各地地方政府也都會推出若干指標型的「實驗教育學校」,每每推出就立即額滿,可見社會氛圍也開始反思過往績效型態式的學校教育。
筆者的機構在今年初曾經接待來自日本的教育學者,他對於臺灣可以擁有這樣特別的學習機制,感到不可思議,甚至很羨慕台灣的家長、孩子可以有這樣的教育選擇權。臺北市的許多實驗小學、機構甚至吸引了國外的教師團隊、教育官員蒞校參訪。我相信以我們這樣的一種辦學的動能,一定會讓臺灣再度創造一個臺灣奇蹟:教育創新。
落實教育選擇權,不該只是做半套
但是實驗教育辦學要成功,甚或是個別自學要成功,資源、人力與財力的挹注是缺一不可的條件。多數的公立實驗教育學校,因為有政府財力、人力的支持,因此得以實踐實驗計畫。但一般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則只能以辦學者自身的財力、家長的財力進行辦學支持。看似打開一個「教育選擇權」,但對於財力不足、或是一般授薪階級的普羅人民,這樣一筆教育支出無疑是一筆可觀的數字。
舉例來說,在筆者的學校有很多兄弟檔、姐妹檔的家庭,如果是一般的受薪家庭,兩個孩子的學費可能就要花掉三分之一的家庭年收。所以有些家庭就只好選擇一個留公校,一個進實驗教育。如果選擇個別自學,那麼可能有一位家長要放棄工作,負擔教養或是接送孩子上課的責任。
當然此時你會說,選擇自學或是實驗教育要量力而為,政府在國民中小學的數量,目前很充足,是家長自己不選,要去讀實驗教育。所以要自行吸收成本、自行負擔學雜費。殊不知,每一個家庭都有自己的考量,或是對於教育理念的堅持。不是每一個孩子都適合當前的學校體制,更不是每一個孩子在公立學校都適應良好。有些孩子是因為自己的學習方式不同於多數的孩子,有些是因為孩子對於某些學習趨向的偏食,因此需要有更多個別化學習的空間。前面說到這個時代教育典範已經開始轉移,讓我們有機會成就每一個孩子的成功。而這樣的機會就建立在讓孩子有更多元的教育選擇權。讓孩子有機會打造出一種符合自己成長的學習模式與環境。選擇自學不應該是經濟文化優勢的家庭才有能力執行,我們也應該提供更多的可能性促成一般家庭也可以有此選擇。
會這樣講是因為很多時候,我們常站在一種以台北看天下的角度思考問題。所以我們可能覺得一年幾萬塊的補助款沒多少錢?但因為筆者常到偏鄉、部落,與當地的夥伴協力發展教育(不一定只是實驗教育),有時會看到那些夥伴很勇敢的靠著微薄的資金辦學,或是協助當地的家庭辦理實驗教育。一年幾萬元的補助款就可以讓他們的孩子擁有教育選擇的機會,有機會打造族語文化背景的理念實驗教育。也不用離開廢校的學區,奔波兩地。
一般公校的孩子是我們的孩子、小實光的孩子也是我們的孩子,我們都要一視同仁的照顧我們的孩子
選擇自學的家庭常會有很多令人激賞或是鼻酸的故事。有一次我遇見一個桌球選手,孩子申請自學的原因很簡單,因為孩子白天上午的時段要到某校練球、下午到另一個位置繼續練習,然後晚上才有時間進行學科的學習。為了以後能夠成為國家隊的選手,父母同時要擔任司機接送,花費經費聘請教練與老師幫孩子訓練或學習,這已是家庭沈重的負擔。但孩子(家長)目標明確,孩子與家長都全力以赴。這是教育選擇權帶來的機會,同時也是限制。因為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負擔得起這樣的訓練費用與聘請老師的費用。如果政府可以提供教育經費的補助,相信對於這個家庭一定會有幫助。
另一個看見是很多辦學良好的實驗機構或團體,因為經費、人才難覓,常常在現場苦撐著。事實上,很多辦學優良的「實驗團隊」就像很多口碑良好的老店,因為後繼無人、資金短缺而選擇關門。這樣對教育現場真的是良善的嗎?很多自學的家庭、團體或機構,就像是一個小型研發單位,透過他們的實踐,讓我看見更教育可能性,進而影響臺灣各地的教育現場。這樣一種「實校合作」的模式正在打開,更進一步的「同村共教養」模式,也正慢慢在教育現場發酵。這完全符合教育部在十二年一貫揭櫫的自動好(自發、互動、共好)的核心精神。
我永遠記得當初小實光要爭取進入公校使用餘裕空間時,受到攔阻。時任臺北市國教科的鍾德馨科長説:「一般公校的孩子是我們的孩子、小實光的孩子也是我們的孩子,我們都要一視同仁的照顧我們的孩子。」這對於一個離開體制,到實驗教育打拼辦學的校長來說,是非常動容的。我記得自己淚流滿面地看著早就模糊影像的科長身影,我知道我們從來都是要一起為孩子堅持努力的夥伴。
臺灣的實驗教育有很好的基礎,我們每個人除了要一起努力守護這一個得來不易的成果,更應該繼往開來,將我們的教育法修正的更適合臺灣孩子的需求。值此會期,我們誠懇地提出呼籲,讓我們能關注更多選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家庭,讓他們能夠真正落實教育選擇權,向下延伸自學補助到國中小階段,讓各種社經背景的家庭都能參與實驗教育,以落實教育平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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